妊娠前的评估高龄妇女患慢性疾病的概率增大,建议妊娠前进行健康状况评估,了解其是否患慢性疾病、传染病、遗传性疾病等;评估患慢性疾病者是否适宜妊娠;对所有计划妊娠的高龄妇女进行备孕指导。
一、一般情况评估
1.既往史、生育史、家族史:应了解高龄妇女是否患有慢性疾病,若有慢性疾病是否稳定,是否处于用药期;了解高龄妇女的既往生育史,既往是否有复发性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等。既往有分娩史的高龄妇女,应了解其既往妊娠、分娩及新生儿的情况;若前次为行剖宫产术分娩,应了解其剖宫产术的指征、是否有术中、术后并发症等(建议调阅剖宫产术记录)。
2.体格检查:包括呼吸、心率、血压等生命体征检查,并计算其妊娠前体质指数(BMI)。
3.常规妇科检查:排除妇科疾病,必要时给予治疗。
4.辅助检查:应行子宫颈细胞学检查(1年内未查者);针对基础疾病的检查,如患高血压及心脏疾病的高龄妇女应进行心功能检查及评估,患免疫系统疾病的高龄妇女应行相关的免疫抗体检查等。
二、遗传咨询
既往有遗传病家族史、畸形儿分娩史、夫妇之一有染色体异常的高龄妇女应进行妊娠前遗传咨询,以评估是否可以生育、停止生育或妊娠后结合产前诊断结果再决定是否继续妊娠等。评估妊娠后有无高危因素及适宜的产前检查方法。
三、妊娠前健康教育
高龄妊娠易发生高血压和糖尿病等合并症;胎儿异常的概率增大;产后恢复慢,患抑郁症的风险增加。妊娠前的健康教育可帮助备孕的高龄妇女了解风险并选择适宜的防治措施。除《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中提到的常规妊娠前健康教育内容外,高龄妇女还需注意:
1.尽量将妊娠前BMI控制在18.5~23.9kg/m2。BMI≥25.0kg/m2的妇女妊娠前应适当减重,减重速度通常不应超过1.5kg/周。
2.评估基础疾病的情况,是否适宜妊娠,掌握用药指征,更换可能有致畸作用的药物。
四、高龄妇女是否适宜妊娠的咨询与评估
评估计划妊娠的高龄妇女夫妇双方的健康状况,是确保妊娠期母儿安全的基础。有基础疾病的高龄妇女妊娠前应进行是否适宜妊娠的评价,必要时应在相应专科进行评价。
1.既往患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传染病等的高龄妇女,病情稳定或应用对胚胎及胎儿影响小的药物即可控制病情者可以妊娠。
2.患心脏病的高龄妇女,要进行心脏功能分级。心功能为Ⅰ~Ⅱ级,无心力衰竭史,无其他并发症者谨慎妊娠;心功能为Ⅲ~Ⅳ级,有心力衰竭史及其他并发症者不宜妊娠。
3.慢性肾功能不全的高龄妇女,如血压控制正常,24h尿蛋白定量<1g可考虑妊娠,否则不宜妊娠。
4.高龄妇女处于传染病活动期,或男方有感染但女方不具备免疫力时,建议暂缓妊娠,至专科处理。
5.有剖宫产术史的高龄妇女,建议常规进行B超检查评估子宫切口的情况,告知瘢痕子宫妊娠相关知识及再次妊娠的风险。
6.对患子宫肌瘤或卵巢良性肿瘤的高龄妇女,应进行肿瘤大小、是否影响受孕、病程时间等的综合评估。对患子宫颈上皮内瘤变(CIN)Ⅰ~Ⅱ、随访2年以上病情稳定者,可以受孕。目前没有证据表明HPV对胚胎的致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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