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颈妊娠治疗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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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8 22:59:00

阜阳一女子医院接受治疗,手术中竟被医生擅自切除子宫,直到术后一个月才知情。6月11日,记者从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医院赔偿女患者全部合理损失共计14.9万余元,其中包括女患者索赔的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子宫被切除患者不知情

经查明,年2月17日,市民李女士因“盆腔囊肿”到医院住院治疗。同年2月22日,医生给李女士行盆腔囊肿切除术时,擅自对李女士的子宫行子宫全切除术,李女士于同年3月4日出院并支付医疗费元。医院医生在术前、术后及李女士出院后,均未告知已对李女士进行了子宫全切除术。年3月16日,医院检查恢复情况,才发现子宫被切除。

图片来自网络

去年,李女士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委托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分析认为:医院在给李女士诊疗过程中,针对李女士所患子宫肌瘤行子宫次全切术,缺乏手术指征,且术中更改术式,未经李女士书面同意,存在过错,造成李女士子宫次全切的不可逆后果。

医院赔14.9万

近日,阜南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为:医院对李女士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李女士子宫切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为%;李女士子宫次全切除后评定为7级伤残。

该院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对双方之间存在医患关系、对鉴定书确认的医疗过错无异议。参照鉴定书确认的过错责任,医院赔偿李女士全部合理损失。医院的过错责任并考虑到子宫切除对李女士身心的伤害等,李女士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元,该院予以支持。最终,阜医院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共.42元。本案发生后,医院已责令当事医生辞职并给予处分;在判决书生效后已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文章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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