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合并心脏病
一、妊娠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必考点:心衰三大高危时期:
1.妊娠期:32~34周(血容量最大)
2.分娩期:第二产程(使劲用力)
3.产褥期:产后3日内,尤其是产后2小时
二、种类和对妊娠的影响
目前妊娠合并心脏病最常见的类型:先天性心脏病,左向右分流型(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是最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
三、心脏病孕妇最危险的时期:妊娠32-34周,分娩期和产褥期最初3日内。
四、处理:
1.妊娠期:根据心功能分级判定能否继续妊娠。不宜妊娠的应在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产。妊娠超过12周终止妊娠的危险性不亚于继续妊娠和分娩。
2.防治心力衰竭:早期心力衰竭给予作用和排泄较快的制剂,口服地高辛0.25mg,每日2次,2~3日后可根据临床效果改为每日1次。●晚期处理原则: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心功能Ⅲ-Ⅳ级选剖宫产。
3.分娩期:胎儿娩出后,产妇腹部放置沙袋,防止腹压骤降诱发心衰。为防止产后出血,可静注缩宫素。禁用麦角新碱,以防静脉压增高。
二、妊娠合并急性病*性肝炎
病*性肝炎中以乙型肝炎最常见,重症肝炎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
甲肝不能通过母婴垂直传播。
一、病*性肝炎对妊娠的影响
●分娩因肝脏受损,凝血因子合成功能减退,产后出血率高(最大的危害)
二、临床表现及诊断
妊娠期出现不能用早孕反应或其他原因解释的消化系统症状,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胀、肝区痛、乏力、畏寒、发热等,部分患者有皮肤巩膜*染、尿色深*。妊娠早中期可触及肝大,肝区叩痛,血清ALT、血清胆红素增高、尿胆红素阳性。
三、处理
1.妊娠期轻症肝炎:处理与非孕患者相同。有*疸者应立即住院,按重症肝炎处理。
2.妊娠期重症肝炎:
(1)保肝:用高血糖素、胰岛素、葡萄糖联合应用。
(2)预防肝性脑病:口服新霉素或甲硝唑抑制大肠杆菌,减少游离氨及其它*素形成。
(3)防治凝血障碍:补充凝血因子,产前4小时至产后12小时内不能用肝素。
3.妊娠期:早期患急性肝炎,轻症积极治疗,继续妊娠;重症适时终止妊娠。慢性活动性肝炎,适当治疗后应终止妊娠。母血HBsAg、HBeAg、抗HBc及后2项阳性孕妇不宜哺乳。
三、妊娠合并糖尿病(了解)
1.空腹血糖测定: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8.6mmol/L(正常人的糖尿病:空腹血糖>7mmol/L,随机血糖>11.1mmol/L),可诊断为糖尿病。
2.糖筛查试验:50g葡萄糖,5分钟内服完,1小时血糖≥7.8mmol/L为阳性(糖筛不用空腹,但不能确诊)。
3.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12小时后,口服葡萄糖75g,其正常上限:空腹5.6mmol/L,1小时10.3mmol/L,2小时8.6mmol/L,3小时6.7mmol/L。其中有2项或2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仅1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异常。
4.饮食治疗为基础治疗。药物首选胰岛素。糖尿病不是剖宫产的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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