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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邀请相关专家,就疫情防控中的孕产妇和儿童防护情况进行了介绍。
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医院产科主任、国家产科质控中心副主任赵扬玉,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这方面大家关心关切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据专家介绍,孕产妇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随着孕周的增加,可能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危险,因此建议28周以后的孕晚期的孕产妇一定按照医生的建议到医疗机构就诊。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于疑似和确诊的孕产妇,应当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救治。当前各地也正在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指定一些具备产科、新生儿科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为孕产妇提供疾病诊治和安全助产服务,来共同保障母婴安全。一起来听听专家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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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妊娠期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的治疗对胎儿是否会有影响?如果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感染为阳性,是否可以继续妊娠,会不会传染给胎儿?
A:首先,关于治疗的问题,实际上如果确诊是新型冠状病*感染,尤其是孕产妇,往往孕妇的特点是抵抗力相对比较低,也可能会有一些突发的问题。我们救治时,是以孕产妇的生命作为首位的。在这个前提下考虑到用药对胎儿影响的问题,目前大多数抗病*药物在妊娠期用药是相对安全的,但是由于妊娠期用药相对比较复杂,而且有时候在治疗过程中不是一种药,可能联合很多药在一起应用,所以药物之间的不良反应还是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