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发现,孕妈妈如果存在甲状腺功能低下而没有及时得到纠正,孩子出生后发生神经智力问题的风险,以及早产、低体重儿、死胎和流产等的几率都会大大增加,因此,一旦确诊为妊娠期临床甲减,应积极治疗。
当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SH)97.5th,血清FT42.5th时,应考虑为妊娠期临床甲减;当tsh97.5th,血清FT4在2.5~97.5th时,可考虑为妊娠期亚临床甲减。
妊娠期临床甲减患者首选左旋甲状腺素治疗,不建议使用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和干甲状腺片治疗。左旋甲状腺素的起始剂量为50~微克/天,根据患者的耐受程度逐渐增加剂量,妊娠20周之前应每4周复查一次包括血清TSH在内的甲状腺功能,根据控制目标,调整左旋甲状腺素剂量,妊娠26~32周应检测一次血清甲状腺功能指标。
妊娠期亚临床甲减的治疗方法、治疗目标和监测频度与临床甲减相同,可以根据TSH升高程度,给予不同剂量左旋甲状腺素治疗。对于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阳性的亚临床甲减妊娠妇女,也推荐给予左旋甲状腺素治疗。
单纯甲状腺自身抗体TPOAb阳性,不伴有血清TSH升高和FT4降低,称为甲状腺功能正常的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这种情况不需要治疗,但需要定期监测血清TSH。妊娠前20周,每4~6周检测一次血清TSH,妊娠26~32周应至少检测一次。如果发现TSH超过了妊娠期参考范围,应给予左旋甲状腺素治疗。
—《来源:大众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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