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女子发视频称自己遭丈夫割喉,多次遭遇家暴,孩子也被“打流产”!而之所以被割喉,是因为丈夫找前任和别的女人“聊骚”,女子发现后就提出离婚!女子感叹自己命大活了下来,但害怕丈夫只被拘留10天就会被放出来!警方:这是误解!
据女子说,丈夫和别的女人暧昧,被她发现后她质问丈夫,反被丈夫家暴,于是心灰意冷提出离婚!
2月7日,丈夫在她下班的路上找她求和,她不同意,丈夫突然掏出一把水果刀把她割喉。当时丈夫害怕跑了!
女子挣扎起身去派出所求助,后被送医后脱离生命危险!而丈夫第一时间被行拘!
事后,女子看着伤口有16.5厘米,感叹自己命大。当时丈夫一共割了她喉咙两刀,血流不止,以为自己要死了!
现在想起来都是后怕,丈夫带刀明显是有备而来,自己是跟死神擦肩而过!
2月13日,女子出院后又发视频说:“丈夫被拘留10天,还有5天后释放,马上就会出来,我担心他出来还会..
那么,丈夫真的只用拘留10天就出来吗?
警方解释,是当事人情绪激动不了解情况。按照司法程序是先拘留,再走后续的程序!
行为人对他人身体进行故意伤害的,要依据受伤的情况确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伤情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立案侦查,
也就是说,故意伤害是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警方在事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行*拘留丈夫,再按程序对女子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者重伤,可以转为刑事拘留!
但在我看来,丈夫对妻子故意实施割喉行为,情节性质恶劣,其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
因为他提前准备水果刀,明显有杀人的动机和预备,而且割喉是致命的,丈夫却对着女子的喉咙割了2刀!
也就是说,丈夫明知割喉会导致出现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是仍然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
而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不需要看是否构成轻伤以上!如果丈夫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那就可以直接立案刑拘!
如果丈夫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那就是要看伤情鉴定的结果,如果是轻伤以下,那就只要行*拘留10至15天!
但是,就算这次女子没有构成轻伤以上,也应该追究丈夫多次家暴的责任!因为持续性的家庭暴力行为,涉嫌虐待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这就是故意杀人,还害了肚子里的一条人命还不足以判死刑吗?给这么凶残的人机会就是给他继续伤害好人的机会!支持死刑!
也有网友说,割喉未死,即便是轻伤,也是杀人未遂,不该做啥伤情鉴定!应该直接刑拘!
还有网友说,割喉,事医院求救,男子没有半点悔意,如果下手重一点,女子命都没了,明显地故意杀人啊!
我觉得,对于这样的丈夫,警方绝不可能行拘了之,等待丈夫的将会是法律的审判,我们耐心等待结果!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